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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交易所岀手!新一轮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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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4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2日,沪深交易所制定并发布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交易所开展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同时,上交所还发布《中央企业综合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多措并举支持央企稳步发展。

  上交所表示,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和高端制造业的支持和倾斜力度,注重发挥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在防范资本市场整体风险中的作用,以更大的力度推动改善市场生态,不断凝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合力和共识。

  深交所表示,本轮方案目标为,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深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形成一批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创新能力突出、公司治理规范、经营业绩长期向好、投资者回报持续增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群体。

  上交所: 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端制造业的支持力度

  上交所从突出强化激发治理的内生动力、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坚守监管主责主业、不断提升规则质量、保持科创板硬科技成色等方面,明确54项措施,对未来三年推动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做出了总体性安排。

  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六方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层面,突出强化激发治理的内生动力。更加注重引导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强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聚焦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业,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构建有效的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探索建立更为有效的控制权制衡约束机制。配合做好代表人诉讼,强化投资者补偿。

  上市公司层面,突出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把好进口、出口两个环节,统筹用好再融资、并购重组、吸收合并、分拆上市等工具,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端制造业的支持力度。为上市公司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实现转型升级,提供股、债、基、衍、REITs和指数一揽子服务,引导市场资金更多配置科技创新型企业。

  自律监管层面,突出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强调发挥信息披露监管在防范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持续巩固股票质押、债券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成效。开展投机炒作整治专项行动,多措并举遏制“炒差”“炒概念”痼疾。倡导简明易懂的信息披露,不断提高业绩说明会的覆盖度和可达性。大力提升监管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严格退市监管,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加快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制度保障层面,突出不断提升规则质量。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开展法规整合第二阶段工作,提升监管制度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包容性。紧扣五大发展理念,研究制定符合上市公司实际的ESG信息披露制度,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评估退市制度运行效果,不断完善退市指标。

  科创板建设层面,突出保持科创硬科技成色。强化科创属性的全链条审核,引导保荐机构提升科创属性把关能力。完善科创属性持续信息披露要求,严格规范科创板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监管。研究提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再融资的制度灵活性,支持公司依托科创板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生态建设层面,突出通过深化开门办监管推动增强合力。畅通沟通渠道,常态化听取意见和诉求,积极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急难愁盼问题。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国资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市场机构的合作交流和信息共享,凝聚各方共识、发挥各方优势、落实各方责任,推动形成契合国情、共建共治的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同时,上交所同步制定了新一轮央企综合服务相关安排,涉及央企上市公司的主要举措有三方面:一是服务推动央企估值回归合理水平。推动央企上市公司主动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提升透明度,组织引导各类投资者走进央企、了解央企、认同央企。

  二是服务助推央企进行专业化整合。配合国务院国资委开展央企专业化整合,为央企整合提供更多工具和通道,推动打造一批旗舰型央企上市公司。

  三是服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推动央企上市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积极引导央企上市公司用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各类资本工具,不断完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三年行动方案》和本所两个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发挥好枢纽功能,与各方一起,合力推动沪市上市公司质量再上新台阶。

  深交所:加快完善创业板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评价标准

  深交所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深市公司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监管主责主业,坚持发挥深市优势,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制定新一轮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落实方案。

  一是加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供给。以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为牵引,优化主板发行上市条件,突出主板蓝筹市场特色,加快完善创业板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评价标准,增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度。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占比,促进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研究完善股权激励、再融资、并购重组制度机制,引导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需要和产业政策导向的领域,支持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做优做强、稳健发展。持续优化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提升规则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分层次、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提升新形势下规则的适应性,研究制定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专项信息披露指引。统筹考虑公司首发上市、持续上市阶段的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增加创新产品供给,研究开发相关主题基金产品,引导中长期资金配置优质资产。

  二是加快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监管质效。聚焦监管主责主业,深入推进监管转型,坚持分类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科技监管,提升监管系统性时效性。按照“抓两头、带中间”原则,加强头部公司监管,聚焦风险公司监管,构建风险综合防范化解体系。推动解决滥用控制权、承诺不履行等一批公司治理领域突出问题,提升公司治理内生动力。紧盯“关键少数”,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加大对“首恶”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占用担保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坚持“应退尽退、能救早救”,确保“退得下、退得稳”。构建“人工+科技+平台”深度融合的监管体系,持续推进“企业画像”系统建设,推动上市公司监管“数智化”转型。

  三是塑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生态。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优化综合服务体系,强化精准市场服务。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提高国有控股企业竞争力,提高民营企业治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及时了解上市公司困难和诉求,持续完善监管服务举措,提供有温度、见实效的服务。加强与地方政府协作联动,最大化凝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合力。充分发挥交易所平台功能,常态化开展创享荟、行业培训、行业沙龙等活动,打造行业公司“朋友圈”。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继续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抓好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地实施,促进主板和创业板功能更完备、特色更鲜明,支持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企业做优做强,以高质量制度、高质量监管、高质量服务进一步推动深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具有代表性的高成长高创新企业上市地,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筑牢基础,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A股上市公司结构、面貌发生积极变化

  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简称《意见》)。沪深交易所贯彻落实国并制定相应方案。

  《意见》出台后,上交所表示,始终将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的首要目标,主动对标国家战略,服务上市公司提升“五种能力”,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坚持“四个敬畏”、严守“四条底线”,积极推动有关各方形成合力。经过努力,沪市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提升,各方共同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格局已经形成。

  数据显示,沪市主板公司2019-2021年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9.49%和8.23%,科创板公司分别为24.82%和62.35%。2022年前三季度,沪市主板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增长8%和5%,科创板公司分别增长33%和2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比例超过80%的高比例质押公司数量压降至51家,较高峰期净减少155家。质押待偿还余额和质押总市值分别较高峰期下降2800亿元和6600亿元,分别下降27%和34%。180余家存在较高风险的公司通过风险化解,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此外,沪市上市公司还呈现结构持续优化、科研投入持续加码、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等成效。

  深市方面,深交所聚焦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等6大方面,抓好责任落实。

  数据显示,两年多来,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承上启下作用成效斐然,截至今年10月,注册制下创业板IPO和再融资累计募集资金超过7200亿元。去年4月,深市主板与中小板顺利合并,恢复了深市主板IPO融资功能,目前已实现IPO和再融资累计募集资金超过4100亿元。近三年,深市上市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净利润复合增长分别达15%、17%,高成长动力强劲,涌现了一批诸如宁德时代、比亚迪、迈瑞医疗、海康威视、汇川技术等优质链主型企业,为保障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稳定贡献着“深市力量”。

  与此同时,深市退市改革有效落地,进退有序的市场生态更加彰显;重点领域风险得以收敛,违法违规处置更加高效;公司治理更加规范完善,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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