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1578|回复: 0

[行业] 发改委:18家PVC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57亿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9-27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依法对18家涉嫌聚氯乙烯树脂(以下使用其英文简称“PVC”)价格垄断企业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2%的罚款,共计4.57亿元。

  今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接到举报,反映部分PVC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联合推高PVC销售价格,加重了以其为原材料的下游企业成本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接到举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随即开展了反垄断调查。调查发现,18家涉案企业在2016年销售PVC产品的过程中通过微信群多次达成了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导致PVC市场价格明显上涨。涉案企业的上述行为已违反《反垄断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依法对18家涉案企业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2%的罚款,共计4.57亿元。

  作为重要的通用塑料原材料之一,PVC被广泛应用在建筑建材、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等领域,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据统计,涉案企业去年累计生产PVC达1200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四分之三,其经营行为对PVC行业具有重要影响。

  调查显示,2016年3月至12月期间,涉案企业以“西北氯碱联合体”的名义先后召开6次会议,交流市场行情、讨论产量销量,并通过微信群达成了13次价格垄断协议,共同联手推高了PVC售价。其中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秘书长单位”和“理事长单位”,先后牵头组织了“西北氯碱联合体”的6次会议,并通过微信群多次主动提议涨价,在案件中起主导作用。其它16家涉案企业参加了“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并在微信群中响应、支持上述两家牵头单位发出的涨价提议。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所有涉案企业均实施了达成的垄断协议。

  本案中,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市场竞争秩序、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均造成了损害。一是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违法行为严重排除、限制了PVC市场的竞争秩序,也不利于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加重了下游企业成本负担。违法行为推高了PVC售价,加重了以其为原材料的相关企业成本负担。三是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PVC售价快速上涨,导致下游家具建材、家用电器、建筑型材等产品的价格上涨,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9月7日,天原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发改委《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被处以罚款1601.81万元;9月7日晚间,英力特发布公告称,被发改委处以791.55万元罚款。两者被罚起因均为在2016年参加“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并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实施价格垄断。

关于我们|站点测速|手机版|小黑屋|免责声明|联系我们|Archiver|GRWZ.COM ( 苏ICP备05000159号-8 )

GMT+8, 2024-4-26 12:43 , Processed in 0.04275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