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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鲜的学术界与不洁的象牙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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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7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这些月以来,我国学术界的新闻,也实在太多了。裴钢师徒无法重复实验结果的“研究”,被中科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明确认定为“未有造假”;曹雪涛和李红良PS出来的“实验图片”,只是“图片误用”;茅台总工王莉一个搞白酒的,倒是被贵州科协推荐上去,摇身一变,成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候选人;舒红兵妻子王延轶,倒是可以在没有独立科研成果的情况下当上武汉病毒所所长。

这是学术界展示给公众的一面。

在这些新闻背后,则是中下层科研人员——硕士生、博士生以及讲师们(比如政事堂编辑部的同事们),日复一日的重复阅读文献、做实验、写论文的流程,拼命完成学习和发表目标的枯燥而压力巨大的日常。在日常当中,还有形形式式的不公平:发论文要靠关系、得不到劳动法律保障的极高强度实验室劳动、研究成果被“分配”给同学,等等等等。

这是学术界展示给中下层科研人员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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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国内学术界的问题,与我们息息相关,也与你们息息相关。明公之前提到过学术界的“垄断”问题,它带来了几个后果:第一,是使年轻学者没有上升空间,堵塞社会流通的渠道;第二,是科研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从而拖慢科研进度降低科研效率的问题;第三,它最终破坏的是整个学术界的公信力,在“科教兴国”的今天,它是在摧毁我们民族的希望。

这些问题的受害者不单是学术界的行内人,全社会都会是潜在的受害者。它不单是我们的问题,更是你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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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学术界的问题,一个词可以概括,就是“封建”。

因为封建,所以导师制下导师对学生的学业有巨大的自由裁量权而没有任何相应的制衡,从而学生对导师形成了封建行会师徒制式的人身依附关系,广大研究生博士生就只能在得不到劳动法规保护的情况下被导师所压榨;因为封建,所以期刊版面、科研经费、科研项目、实验室等等的科研资源,乃至学术界规则的定义权,掌握在少数大佬依靠人情网络形成的各个科研圈子和山头中,从而科研资源做不到按照科研能力分配的应有之义,一方面这降低了科研效率,甚至因为学术腐败和造假得不到有效制约而降低了学术界的声誉,另一方面这反过来导致青年学者失去了上升空间,因为职称和关系,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按关系分配”的东西。

在这种现状下,甚至一些声名卓著的科学家也成为了受害者:著名生物学家颜宁,便因为评不上院士而出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为我国半导体发展立下汗马功劳的李爱珍四次落选院士;甚至连诺贝尔奖得主屠呦呦也评不上院士。

更深一层的问题是,这种“封建”,源于何处?

首先,这种“封建”,源于现代大学体制的先天不足。现代大学体制发源于中世纪西欧的教师及学生行会,意大利的学生行会成为了博洛尼亚大学的前身,而巴黎的教师行会则成为了巴黎大学的前身。教师学生的行会对内制定规章自我保护和约束,对外则通过斗争争取到法人的法律地位。[1]早期西方的大学,亦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比如说牛津大学最早只是教授神学和教会法的宗教性学堂。[2]中国最早的西方式大学,也是发源于传教士开办的教会大学,这些传教士把西方大学的办学逻辑传入中国,到后来清政府开办北洋中西学堂以及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的前身),参照的便是教会大学的办学模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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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到后来导师制的引进,我国都是参照西方的模式,民国时代浙江大学导师制的引进,便是竺可桢学习哈佛大学导师制的结果。(值得一提的是,民国时代的导师制,其实侧重于导师对学生的“训育”功能,这里面有国民党意欲推行“党化教育”的因素,也是在呼应民国大知识分子平抑学生运动重整教学秩序的需求,当然,国民党“政统”通过导师制对学术界自治侵入,自然会引起大学知识分子对国民党控制意图的反抗,最终导致了1945年导师制的废除。可见,民国时代导师制的推行,其实是国民政府当局和大知识分子对当时学潮的一种反动。)[4],在建国后,我国教育部在1953年发布了《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确立了研究生教育中的导师制。[5]

可以看到,我国从整个大学学制到学生的培养制度,基本上都是照搬“西方那一套”,但是“西方那一套”发源于封建行会,尽管在“西方那一套”当中,发展出了现代科学和学术,但是它其实依旧是带有很强烈的人身依附色彩的,以至对“西方那一套”更深层次的引进,也就是导师制,在民国时期成为了国民党对学生施行思想控制的政治工具。“西方那一套”源于封建行会的先天缺陷,导致我国在把它照搬过来的时候,不但无法利用它来打破中国传统师生关系的人身关系特性,这个先天缺陷反而浑然天成的和中国的这种封建糟粕结合在一起:在下层,导师制下导师对学生制度的支配权在封建师徒制的逻辑下被强化为人身依附式的师生关系,武汉理工大学王攀对其学生陶崇园的压榨,以及形成的畸形师生关系下,最终导致的悲剧便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在上层,便是院士评选采取互相评选的制度下,一些明显有足够能力当选院士的科学家如颜宁和许晨阳最后却评不上院士。

其次,则是改革开放后,中国高校及学术界的“和国际接轨”路线,不单没有帮助打破学术界中的封建文化,反而加强了它。读者可能会产生疑问,如果说当初照搬西方和苏联体制的时候并没有解决封建文化的问题,为什么八十年代之后,国际学术评价体系(以SCI、SSCI为代表)越趋成熟之后,即便和这个体系接轨和学习,仍然无法打破这个体系的逻辑?

改革开放以后的“与国际接轨”,是基于改革开放之后,发现中国学术界和西方学术界的存在的巨大差距,而应运而生的。与此同时出现的是,则是智力资源从国内向海外的大量流失。“与国际接轨”希望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提高国内学术体制的效率,“修炼内功”;第二,是通过直接引进海外华人脑力资源,直接地提高国内的学术水平。

所以,“与国际接轨”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在“修炼内功”方面,是学术评价体系的“与国际接轨”,也就是把SCI、SSCI、论文引用量、大学排名等等西方世界评价科研成果以及大学研究及教育成果的纳入国内的学术评价体系当中,并以此作为评价学术人才的主要标准;在“人才引进”方面,则是学术人才聘用上的“国际化”,以海外学历作为聘任的优先标准,并以功成名就的海外华人学者为中心进行资源分配,建构学术研究体系,其集中体现就是形形式式的“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杨振宁回国建设清华物理系,便是这一模式的集中体现。第一点和第二点又是互相加强的,对海外学术标准的高度重视导致了对海外人才的重视,而这些海外人才又会反过来把对海外学术标准的倾向引进中国的学术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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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曾经刊登过一篇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须全方位与国际接轨》的文章,便是“与国际接轨”逻辑的集中体现:

今年,将有来自牛津大学、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等 142 所国际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的 165 名外籍教授和专家开设 229 门全英文国际课程......让每个川大(作者:即四川大学)学子都可以足不出校聆听世界知名学者授课。

......

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首先要用国际化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国际通用标准评定科研与教学成果,只有用国际通用的标准才能与世界接轨;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还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与世界各大名校建立友好关系,开展各层次的科研教学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更需要真正落实行动的魄力,从顶层设计到行动落实,真正将梦想变为现实。[6]

但是,结果却是讽刺的,我们在引进了大量海外人才的同时,“修炼内功”却没有得到很大的成果,近些年来学术丑闻的主角,裴钢、舒红兵夫妇、李红良等人,有海外学术背景的,或者在国际学术评价体系中拥有一个高的地位的,其实占据了大多数,而这些人也往往难以得到符合公众期待的处理,其凸显出来的现实是:引进海外学术标准和人才,并没有带来学术界规则的质变,“刑不上院士”,学阀能在一定程度上脱离规则的制约,整个学术界依旧在一定程度上是人治的,是封建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原因其实很简单,我们在引进海外学术资源的时候,过度重视对海外脑力资源的引进,而忽略了对我们自身学术制度“内功”的修炼。这是因为,在改革开放初期的背景下,我国学术界和西方学术界,科研水平和资源体量的差距,是辗压性的,那么比起修炼学术制度的内功,直接引进海外人才或者奖励国内做出(在国际学术体系中)成绩的学者,会是提高我国学术水平的一条更快的捷径。因此,当初我们在引进人才和奖励人才的时候,给予这些在国际学术评价体系中的胜利者,在国内科研资源分配(项目经费、招生等等)上的优先性,甚至是一些特权以至行政上的编制地位和官职,其遵从的逻辑依旧是以人情关系为中心的封建主义逻辑,而不是现代化治理的制度逻辑。

这些学者通过其国际学术地位带来的象徵资本,强化了其在国内学术界中人情网络的地位,象徵资本被纳入到国内学术界的封建文化中甚至背书了它,而这个国内学界的科研“大佬”,便形成了“大而不能倒”的社会地位。

结果是,国内学术界建立起来的规章制度,其制约力越往底层越强,越往上层越弱。上层可以在没有做出成果甚至明目张胆违反学术规则的情况下获得科研资源配置的优先权,而底层的硕博士生,除了特别优秀的人才以外,只能依附学阀和“山头”,而沦为被剥削的廉价的实验和论文生产机器,没有出头之日。

总体而言,当下的国内学术界,形成了“在西方评价体系中获得地位国际学术大佬,在国内学术界通过其封建残余文化建立各大山头”的制度逻辑,这一逻辑首先体现在导师制下师生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其次则体现在国内学阀山头不受表面上的学术规则制约而获得资源配置的优先性上,它最终扭曲了科研资源的配置,降低了科研效率的同时,又使广大的青年中下层科研人员无法获得上升空间。

更重要的是,这一制度逻辑,最终扭曲了科研本身。科学研究所以称得上是“科学”的,是因为它本身是面向现实而解释现实的,现实本身是科研的价值坐标。在学术研究中造假,意味着该研究本身偏离了现实,便称不上是“科学”。学术造假得不到惩罚,一个无法重复实验结果的研究也被承认为“科学”,那么便意味着偏离现实的“研究”在国内的学术界也是被允许的,这一现象的泛滥最终会摧毁学术界的公信力,从而整体性地破坏国内的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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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讲到的国内学术界的问题,有一部分源于“国情”,但另一部分则源于全球学术界的共性,尽管没有明目张胆的学术造假,但是在西方社会,导师制下科研大佬对学生的剥削依旧是存在而且严重的。即便是西方学术界,仍然无法杜绝这一些源于学术界先天不足的问题。所以,要解决国内学术界的痼疾,并不仅仅是“学习先进经验”如此简单,问题恰恰在于,我们并没有“先进经验”可以学习,而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按照我国的具体国情去研究解决办法。因此,我们接下来不打算给出具体的解决办法,而只能给出几个解决问题的大体方向。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并没有做好学术制度的制度建设,归根结底,是源于希望快速提高学术水平的急功近利心态。这种心态在改革开放初期有其历史合理性,改开后“与国际接轨”的政策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的学术水平,但如果我们要突破现在的瓶颈,就必须做出制度上的变革。

上面提到,学阀体制下,科研资源向学阀以及他们的“山头”集中,制度对这些学阀难以形成有效约束。而在导师制和向“山头”集中的科研资源分配机制下,中下层的科研“民工”便只能被这些“山头”所支配。要解决这一困境,有三个方向:

第一,需要加强党的领导,以建立对学术界自治的制衡机制。学术界的自治自然是学术管理的其中一条核心原则,但在没有制衡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学术界自治,并不一定能实现学术界内部的自净。因为科研以及其他类型的学术研究有其门槛,没有相应的知识基础便意味着无法进入该领域,而获得这些知识基础是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学习的,这就意味着掌握某领域内科研知识的人始终是少数,学术界本身便在某程度上脱离了群众的监督。在裴钢事件当中,便出现了调查裴钢师徒的中科院道德委的主任竟然就是裴钢本人的奇观,这种情况下,对裴钢师徒的调查结果,必然是欠缺公信力而难以服众的。所以,在学术自治有可能无法实现学术界自净的情况下,更上一级党组织以及行政的介入便是必要的,如此才能实现对学术界自治的有效制衡,以避免学阀之间“官官相卫”的情况,并以此维护和修补学术体制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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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需要改革学术评价体制,一方面消除学术评价体系中的“唯结果论”,另一方面则要消除对国际学术评价体系的片面重视,概而言之,需要消除学术体系当中的“超规则”因素。

一些违反规则的学阀之所以能够逃脱学术规则的制裁,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在国际学术评价体系(即SCI、SSCI、影响因子、引用数等等评价准则)下获得地位后,在“唯结果论”的国内大环境下,他们在国内学术界获得了“大而不能倒”的地位,因为对这些“巨头”动手,就可能意味着中国在国际学术界地位的下降。这里面的逻辑是个人英雄主义的,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它认为中国国际学术地位和科研能力的建立仅仅是依靠科研“巨头”和国际学术体系这些“超规则”因素的结果而不是广大中下层科研人员努力的结果。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一个有独立性的而排除“超规则”因素的学术评价机制,这一机制需要做到——不要以国际学术评价体系下的地位作为评价学者的凌驾性准则,不要基于任何因素(尤其是在国际学术评价体系下的高地位)而赋予任何学者凌驾规则之上的特权或者资源分配上的特殊优先性。在制定学术评价和道德体系时,首先需要确立这一体系的凌驾性,从而不被“超规则”因素左右;其次,我们自身必须对学术评价体系的建设进行属于自身的思考和研究,而不是盲从西方的学术评价机制——经过自己思考而建设的学术评价机制才能拥有本土性和独立性,才能使西方学术体系本身不至于成为我们学术体系的“超规则”凌驾性因素。

第三,需要对导师制和倾向科研“巨头”的科研资源分配机制进行改革,从而让中下层科研人员在科研“巨头”的支配下解放出来。当下我们学术制度的特点是,赋予导师对学生过大的支配权力(比如在选课、选题、培养计划上控制权,以及更换导师机制的缺失),同时又让导师作为科研资源分配机制下的“包税人”,科研资源只能通过导师而分配到学生手上,结果学生得到的待遇就只能由导师的个人品格决定,另一方面则是下层科研人员在这一制度的制约下,其潜力得不到发挥,从而降低了科研的效率。所以,改革的研究方向,第一可以是削弱导师对学生的控制,例如可以提高学生在培养计划(选课选题等等)上的自主权、建立对单一导师的制衡机制如第二导师制、完善更换导师的制度以及相应的惩罚机制等等;第二,可以研究降低科研资源的门槛,比如说让优秀的博士生也能够独立申请经费开展科研项目、降低国内学术期刊发表的学历门槛等等。如此,才能解放占大多数的中下层科研人员的潜力,提高整个学术体系的效率。

目前,我国已经在学术界的改革方面,已经展开了一些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去年起草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学术评价体系中需要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的“五唯”倾向,对学术评价机制进行创新。[7]我们可以期待,未来会对整个学术体系进行更全面而有力的改革。进行国内学术体制的全面改革,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事业,它不但要挑战国内的既得利益,更要挑战全世界数百年以来形成的对学术界的既有认知,所以其展开和推进难度也必然是前所未有的,但它一旦成功,就会成为我国对整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真实贡献。


[1]孙益:《大学法人在中世纪的起源、特征与意义》,《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9年第2期,页47-55。
[2] T·E·霍兰德著、张晓晗编译:《牛津大学的起源》,《经济社会史评论》,2007年第3辑,页48-58。
[3]蔡先金:《“大学”之名与中国近代大学起源考辨》,《高等教育研究》,2017年第1期,页73-80。
[4]何方昱:《国家权力的侵入与大学自治的难局———以浙江大学导师制的兴衰为中心(1936 -1945)》,《史林》,2009年第6期,页141-149。
[5]陈昊珏:《我国研究生导师制度改革研究》,《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页85-88。
[6]陈思:《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须全方位与国际接轨》,《中国科学报》,2017年7月13日,第001版。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20年7月16日,http://www.gov.cn:8080/xinwen/2020-07/27/content_55304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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