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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李克强对非法疫苗案作重要批示: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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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3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2日22点46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李克强重要批示,全文内容如下: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1、最高检挂牌督办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
  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涉案价值达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切实做好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
  近日,公安机关破获的涉案价值达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案经媒体广泛报道,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该系列案波及20多省市,涉案人数多,涉案非法疫苗数量大。通知指出,涉案地区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当地食药监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和密切配合,全面、深入了解非法经营疫苗的流入、案发等信息,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省级检察院要迅速摸清底数,及时汇总报告最高检侦查监督厅。
  通知强调,涉案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定罪的关键环节,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符合逮捕条件的要及时批准逮捕,并做好捕诉衔接工作。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结合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各省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下指导,深入研究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确保办案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点击查看:疫苗概念股】
  2、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卫计委联手查处
  3月18日:食药监总局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处置非法经营疫苗问题;
  3月19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中掌握的信息,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并向社会公开。
  3月20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非法经营疫苗案涉案嫌疑人员名单,督促涉案嫌疑人应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包括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逾期不报告的,依法从严惩处。
  3月21日: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共同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地、食药监部门与公安部门的工作任务。
  当日,食药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等9家药品批发企业立即开展调查的通知,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查扣药品的数据分析发现,有9家药品批发企业涉嫌虚构疫苗销售渠道,可能是造成涉案疫苗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者。存在问题的9家药品批发企业分别是: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湖南华一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实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郑州邦正医药有限公司、吉林尚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3、世界卫生组织: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
  3月22日,食药监总局发布“世卫组织回应中国疫苗事件”,全文内容如下:
  世界卫生组织了解到中国近日的疫苗事件,报道称一家庭购买疫苗并转售给医院和接种点。中国政府正积极调查此案,调查结果将在数日后公布。世卫组织将等待调查结果的公布,时刻准备为国家卫生部门提供支持。
  疫苗应该正确储存和管理,否则将失去效力或降低效力。但必须注意的是,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儿童面临的风险在于缺乏对疾病的预防能力,这也是接种疫苗的目的。
  世卫组织了解到中国扩大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是安全有效的,且通过接种疫苗已经消灭了脊髓灰质炎和新生儿破伤风,并使中国的疫苗可预防疾病处于较低的水平。世卫组织鼓励中国的父母继续通过常规的预防接种来保护儿童免受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伤害。
  4、人民日报微博:疫苗失效,权威不应失语
  面对非法疫苗案,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最高检挂牌督办。疫苗失效,权威不应失语。回应关切,厘清焦虑,严肃追责,规范市场,唯有令人信服的行动才能纾解公众的焦虑。更该以此为警示,类似事件再不允许发生,每个生命都不应为唯利是图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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